根據教育部博士生招生相關文件精神,并結合北京有色金屬研究總院(以下簡稱“有研總院”)2019年博士生招生簡章要求,特制定本實施細則,本實施細則適用于普通招考和碩博連讀兩種招考方式。2019年博士生招生采用 “申請-考核制” 選拔方式,“申請-考核制” 選拔方式的考核形式為綜合考核,具體要求如下:
一、 綜合考核原則
1. 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對考生學術造詣、科研創新能力及綜合素質進行全面考查,使有突出學術專長和培養潛質的拔尖創新人才脫穎而出,不斷提高選拔質量,提高考核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2. 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 堅持客觀評價。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
4. 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 綜合考核組織管理
1. 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博士生招生綜合考核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組織開展綜合考核各項工作,并對綜合考核結果負責。
2.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綜合考核組織工作并對參加綜合考核的教師和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增強綜合考核人員的責任感,提高綜合考核的公平公正性,確保綜合考核工作質量。
三、 綜合考核內容
為提高綜合考核工作有效性,并結合有研總院的學科特點,確定綜合考核內容包括以下方面:
1. 專業水平
(1) 專業基礎知識;
(2) 碩士階段學習情況、科研情況及學位論文情況;
(3) 參加工作承擔或參與科研項目情況;
(4) 攻讀博士學位擬從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設想;
(5) 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2. 綜合素質
(1)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人事檔案審查或政審在發放錄取通知書之前完成);
(2) 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3) 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4) 人文素養;
(5) 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 英語水平
(1) 英語基礎知識及讀寫運用;
(2) 英語口語及聽力。
四、 綜合考核方法
1. 考核形式:英語筆試+專業筆試+綜合面試。
2. 英語筆試、專業筆試,考試時間均為2個小時,筆試科目詳見招生專業目錄,普通招考考生須參加。
3. 綜合面試
(1) 各二級培養單位成立至少由5名(本學科副教授職稱(含)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以上)專家組成的考核小組對考生進行綜合面試,考核小組設組長和秘書各一名。
(2) 綜合面試包括考生PPT匯報、提問交流、英語口語及聽力測試三個環節,綜合面試時間不少于30分鐘。
PPT匯報包括5分鐘的基本情況介紹(含考生自我介紹、學習工作經歷、學術成果匯總等),5分鐘的研究工作匯報(結合本科及碩士階段的研究內容、參加工作承擔或參與的科研項目、已提交的科研計劃等)。
提問交流主要考核考生專業水平和綜合素質是否具備博士生的培養潛質。
英語口語測試主要測試考生運用外語知識與技能進行口頭交流的能力。英語聽力測試主要測試考生的聽音辨義、理解日常交談內容和一般題材講座能力。
(3) 綜合面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
(4) 綜合面試過程中,考核小組要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每名考生面試結束后由考核小組簡短討論后,每位專家當場獨立評定分數。考生的綜合面試成績為所有專家給定成績的平均分。
(5) 綜合面試結束后,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將筆試試卷、面試記錄及錄音錄像等留存,備查期限為3年。
五、身體健康體檢
1. 普通招考考生需參加有研總院統一組織的身體健康檢查。
2. 體檢標準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實施。
六、成績的確定及錄取
1. 普通招考考生成績=材料審核成績(滿分100分)×10%+英語筆試成績(滿分100分)×20%+專業筆試成績(滿分100分)×20%+綜合面試成績(滿分100分)×50%。
2. 碩博連讀考生成績=綜合面試成績(滿分100分)×100%。
3. 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依據考生成績、報考情況、招生指標等,審核確定擬錄取名單。綜合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4.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七、其他
1. 本實施細則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研招辦聯系電話:010-82241856
舉報和監督電話:010-82241840
2. 如有內容與教育部最新政策相沖突,將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