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博士生復試工作,確保復試工作的有效性和公平、公開、公正原則,提高博士生招生工作質量和新生入學質量,依據教育部有關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 綜合考核原則
1. 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對考生學術造詣、科研創新能力及綜合素質進行全面考查,使有突出學術專長和培養潛質的拔尖創新人才脫穎而出,不斷提高選拔質量,提高復試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2. 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 堅持客觀評價,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
4. 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 復試組織管理
1. 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院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組織開展復試各項工作,并對復試結果負責。
2. 復試要求、評分標準和辦法,需經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批準后,在復試中嚴格執行。
3. 研究生部負責復試組織工作并對參加復試的教師和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增強復試人員的責任感,提高復試的公平公正性,確保復試工作質量。
三、 復試內容
為提高復試工作有效性,并根據我院的學科特點,確定復試內容包括以下方面:
1. 專業素質和能力
(1) 碩士階段學習情況、科研情況及學位論文情況;
(2) 專業面試;
(3) 英語口語及聽力測試;
(4) 專業外語測試;
(5) 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2. 綜合素質和能力
(1)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人事檔案審查或政審在發放錄取通知書之前完成);
(2) 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3) 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4) 人文素養;
(5) 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四、 復試方法
1.專業面試
1) 按照考生報考學科及研究方向成立復試小組。復試小組由包括指導教師在內的一般不少于5人的本學科副教授職稱(含)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以上專家組成。
2) 面試主要采取問答形式。主要考核考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科研創新能力、對本學科前沿領域及最新研究動態掌握情況、是否具備博士生培養的潛能和綜合素質,并對考生大學及研究生階段學習成績、科研活動以及工作業績進行考察。面試時間30分鐘左右。面試時先考生自我介紹,時間不超過5分鐘,主要介紹自己研究生階段的學習情況、科研工作情況及專業領域。
3) 面試過程中,復試小組要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每名考生面試結束后由考核小組簡短討論后,每位專家當場獨立評定分數。考生的專業面試成績為所有專家給定成績的平均分。
4) 面試過程全程錄像。
2.英語聽力及口語測試
英語聽力測試主要測試考生的聽音辨義、理解日常交談內容和一般題材講座。測試時間約為30分鐘,題型為選擇題,共20題。英語聽力測試由研究生部統一組織。
英語口語測試,主要測試考生運用外語知識與技能進行口頭交流的能力。考試時間為5-8分鐘。
3.專業外語測試
要求考生英文專業文獻翻譯成中文,時間為1小時,允許使用專業英漢字典(不包括電子詞典)。專業外語測試由研究生部統一組織。
五、身體健康體檢
1.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需參加由我院統一組織的身體健康檢查。
2.體檢標準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實施。
六、復試成績的確定及錄取
1. 考生初試成績=基礎英語(滿分100分)/3 + 專業基礎課(滿分100分)/3+ 專業課(滿分100分)/3。由院招生領導小組依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專業需求、報考情況并結合試題難易,劃定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 考生復試成績=專業面試成績(滿分100分)×70%+英語聽力(滿分100分)×10%+英語口語(滿分100分)×10%+專業外語(滿分100分)×10%。
3. 考生的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各按50%的權重相加,得出考生的入學考試總成績。由院招生領導小組依據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并結合考生研究生期間學習成績、創新精神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等進行分專業綜合排名,審核確定擬錄取名單。專業面試或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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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和監督電話:010-82241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