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碩士生復試工作,確保復試工作的有效性和公平、公開、公正原則,提高碩士生招生工作質量和新生入學質量,依據教育部有關201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的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 復試工作原則
1. 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2. 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 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 堅持客觀評價。業務課考核成績量化,綜合素質考核有較明確的結果。
5. 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復試的組織管理
1. 研究生部負責全院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組織開展復試各項工作。
2. 專業課筆試、英語聽力和英語口語測試由研究生部統一組織;面試由各二級單位統一組織。
三、復試內容
為提高復試工作有效性,并根據我院的學科特點,確定復試內容包括以下方面:
1.專業課筆試
2. 面試
(1) 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2) 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主要考核考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對本學科前沿知識及最新研究動態掌握情況、是否具備碩士生培養的潛能和綜合素質;
(3)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人事檔案審查或政審在發放錄取通知書之前完成);
(4) 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5) 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6) 人文素養;
(7) 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英語聽力測試
4. 英語口語測試
四、復試方法
1.專業課筆試
專業課筆試原則上按照專業知識綜合考試的形式進行。考試為閉卷,考試時間為2小時,主要考核考生對所報專業的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學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運用知識和理論來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試卷分為材料科學基礎(適用于材料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有色冶金原理(適用于冶金物理化學、有色金屬冶金專業)、分析化學(適用于分析化學專業)、選礦學(適用于礦物加工工程專業)四種。參加筆試的考生根據所報考的學科專業選作相同專業的試卷。
2.面試
(1) 按照考生所報專業及研究方向進行分組復試。
(2) 各復試小組由3名以上相關研究方向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組成面試考核小組,對考生進行面試,每組設組長一名。
(3) 面試主要采取問答形式。主要考核考生的基礎理論、基本技能、綜合運用能力和創新能力等,并對考生大學階段學習成績、科研活動以及工作業績進行考察。面試時間20分鐘左右。面試時先考生自我介紹,時間不超過5分鐘,主要介紹自己本科階段的學習情況、科研工作情況等。
(4) 面試過程中,復試小組要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每名考生面試結束后由考核小組簡短討論后,每位專家當場獨立評定分數。計分原則是考生的初評分為所有專家給定成績的平均分。
3.英語聽力及口語測試
英語聽力測試主要測試考生的聽音辨義、理解日常交談內容和一般題材講座及英語表達能力。測試時間為20分鐘,題型為選擇題,共20題。
英語口語測試,主要測試考生運用外語知識與技能進行口頭交流的能力。考試時間為5分鐘左右。
五、身體健康體檢
1.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需參加由我院統一組織的身體健康檢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2.體檢標準參照《北京有色金屬研究總院研究生入學體檢標準》實施。
六、復試資格審查
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需向研究生部提交以下材料,以便進行資格審查:
1.準考證和身份證,備復試報到及參加復試各環節時查驗。應屆本科生還需交驗學生證,往屆生還需交驗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2. 本科畢業學校教務部門(或院系)出具并加蓋公章的考生大學本科課程成績單;
4. 一張近期1寸免冠照片,黑白、彩照均可,用于體驗;
5. 反映考生英語水平的成績證明或證書及其復印件;
6. 考生在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或全國性學術會議上發表的學術論文,所獲專利、科研成果及其它原創性工作成果的證明材料原件或復印件;
7. 考生的各種獲獎證書及復印件;
8.考生簡歷及個人自述(自述本人的專業學習情況、學術背景、在所申請的專業曾經做過的研究工作、個人學術研究興趣,以及攻讀研究生階段的學習和研究計劃、研究生畢業后的就業目標等,字數 1000字以內); 右鍵點擊下載: 考生個人簡歷及自述表格
9. 其它有參考價值的材料。
七、復試成績的確定及錄取
1.復試成績為復試各環節考核成績之和。
2.考生復試成績=專業課筆試成績(滿分100分)×35%+專業面試成績(滿分100分)×50%+英語聽力(滿分100分)×7%+英語口語(滿分100分)×8%。
3.考生的初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后的成績和復試成績各按50%的權重相加,得出考生的入學考試總成績,考生初試成績折算公式為:(政治/100 + 英語/100 + 業務課1/150 + 業務課2/150)/4 ×100。由院招生領導小組依據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并結合考生大學期間學習成績、創新精神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以及我院的專業需求等進行綜合排名,并審核確定擬錄取名單。
專業面試或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主要由考生原單位出具的對考生的全面鑒定意見(包括政治思想、業務能力等綜合素質的評價),研究生部于復試結束后,進行調檔政審。
八、公示與爭議解決辦法-
復試成績4月21日后可通過我院網站查詢系統查詢,復試結果將于4月22日-4月24日通過我院網站公示。考生如對復試結果持有異議的,需于擬錄取名單公布后2個工作日內向研究生部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經同意后予以復核,并于4個工作日內給予考生書面答復。
研招辦聯系電話:010-82241899
舉報和監督電話:010-82241871
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2011年研究生招生專用監督電話:010-82837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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