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2014年1月3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有研半導體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有 色金屬研究總院等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的批復》(證監許可[2014]1號),現將批復主要內容公告如下:
"一,核準你公司向中國稀有稀土有限公司發行17,180,282股股份,向北京科技風險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發行8,893,322股股份,向中國節能環保集團公司發行8,084,838股股份, 向上海科維思投資有限公司發行4,446,661股股份,向甘肅稀土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發行808,484股股份,向上海納米創業投資有限公司發行2,506,806股股份,向北京滿瑞佳德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發行1,941,485股股份,向北京中和泰達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發行1,213,170股股份,向北京有色金屬研究總院發行65,472,610股股份購買相關資產。
二,核準你公司非公開發行不超過31,955,417股新股募集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配套資金。
三,你公司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應當嚴格按照報送我會的方案及有關申請文件進行。
四,你公司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五,你公司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本次發行股份的相關手續。
六,本批復自下發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