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文件
國資發評價〔2012〕156
國資委關于印發2013年度中央企業
預算報表的通知
各中央企業:
為做好中央企業2013年度預算編制工作,進一步推動中央企業深化全面預算管理,提升經營管理水平,根據《中央企業財務預算管理暫行辦法》(國資委令第18號)和《關于進一步深化中央企業全面預算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資發評價〔2011〕167號)等有關規定,我們研究制定了《2013年度中央企業預算報表》及編制說明,現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套報表為中央企業向國資委報送2013年度預算的統一報告格式,填報范圍為集團總部、所屬二級子企業及二級以下重要子企業。各中央企業應當將所有內部業務機構、境內外子企業、事業單位、基建項目(基建財務)等獨立核算經濟單位納入預算編制范圍。有條件的企業,可以探索按照管理級次編制預算報表。
二、本套報表由預算報表和預算情況說明書等文字說明兩部分組成。
(一)預算報表。《2013年度中央企業預算報表》(附件1)由反映企業預算年度經營業務、投融資、人工成本、成本費用等管理預算報表和反映企業預算年度資產負債、經營損益及現金流量情況等基本會計預算報表組成。各中央企業應按照全面預算管理工作要求,梳理預算管理流程,明確內部職責分工,落實填報責任,按照國資委統一制定的報表格式以及指標口徑和編制要求(附件2),認真組織做好2013年度預算報表的編制工作。對于涉及經營業務、投資、人員薪酬等管理預算報表,各企業應按照內部職責分工,明確經營、投資、人力資源等部門的具體填制責任,并由財務部門負責審核,以確保相關業務指標口徑與財務指標口徑的一致,實現企業業務預算與財務預算的有效銜接,進一步推進企業的全面預算管理工作。
(二)預算情況說明書等文字說明。各中央企業應當高度重視預算情況說明書等文字說明的編制工作,結合國資委預算復函的要求,對2012年度預算管理工作進展情況、預算執行結果、執行差異原因及改進措施等進行認真分析和總結;對2013年度企業所面臨的市場形勢、主要業務經營情況、重大事項安排等內容進行客觀預測和說明;并結合全面預算管理提升活動,對全面預算管理提升工作安排及進展情況予以說明。具體內容參照《2013年度中央企業預算情況說明書內容提要》(附件3)和《預算工作總結及改進措施內容提要》(附件4)。
三、各中央企業應當結合內部預算編制工作流程,認真組織做好對所屬子企業預算編制的指導與審核工作,以確保預算編制工作質量。審核重點包括2012年度預算問題整改情況,2013年度預算編制基礎、編制范圍、編制口徑、預算指標的合理性,表間重要指標是否銜接,與企業戰略規劃是否銜接,預算情況說明書內容是否詳實等。
四、各中央企業在正式報送2013年度預算報告前,應當按照規定履行內部核準程序,其中:設立董事會的國有獨資公司,預算報告應當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尚未設立董事會的國有獨資公司和國有獨資企業,預算報告應當經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國有控股公司的預算報告應當經董事會審議并提交股東會批準。各類決策機構的審議決議是中央企業向國資委報送預算報告的必備附件。
五、各中央企業應于2013年1月31日前將2013年度預算報告報送國資委(財務監督與考核評價局),具體要求如下:
(一)以正式文件報送企業預算報告,包括集團合并預算報表、集團預算情況說明書、集團預算工作總結及改進措施,以及相關附件,一式2份,同時抄送派駐本企業監事會。
(二)集團合并預算報表、集團預算情況說明書、集團預算工作總結及改進措施、所屬二級子企業(含二級以下重要子企業)預算報表及預算情況說明書的電子文檔,亦請一并報送。
六、各中央企業應當不斷完善預算執行跟蹤監控體系,強化預算執行分析,及時掌握預算執行進度與效果,提高預算的約束與控制作用。各中央企業應于2012年11月15日前向國資委(財務監督與考核評價局)報送《2013年度主要指標預報表》的紙質文件及電子文檔;于2013年8月15日前向國資委報送2013年上半年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對于確因外部經濟環境變化等不可抗因素影響需調整年度預算的企業,應于2013年8月15日前向國資委報送《2013年度預算調整主要指標表》,并以正式文件形式對預算調整的原因和影響、預算執行的保障措施等內容予以說明,同時抄送派駐本企業監事會。
國資委關于2013年度預算編制與管理的有關要求,將以指導意見形式另行下發。國資委將根據指導意見對中央企業2013年度預算組織開展審核,并將審核意見及時反饋企業。
各中央企業在預算編制工作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向國資委(財務監督與考核評價局)反映。有關工作軟件另行下發。
附件:
1、2013年度中央企業預算報表
2、2013年度中央企業預算報表編制說明
3、2013年度中央企業預算情況說明書內容提要
4、預算工作總結及改進措施內容提要國資委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