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集團紀委書記、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協調小組組長曹泊宇主持召開工作(擴大)會,部署協調小組各項工作,并對職能部門負責人開展集體約談,集團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參加會議。
這次會議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協調小組成立后的第一次會議,也是紀委書記對職能部門負責人就落實職責范圍內監督責任的一次集體約談。會議通報了集團黨委、紀委前期開展的專項自查情況,聽取了各職能部門在本部門、本領域職責范圍內落實主體責任的簡要匯報。
曹泊宇對各職能部門工作提出三點要求,一是聚焦職責定位,強化政治監督。各部門要全面梳理部門權限職責,一體推進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兩個責任”,確保上級有關精神和集團第十次黨代會、科技創新大會、人才工作會、警示大會等各項要求落實到位。二是發揮協調小組作用,做實日常監督。各部門要把業務監督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融合貫通,著力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打好組合拳,做實“大監督”,實現全覆蓋。三是要加強同頻共振,破解熟人監督。各部門要與集團紀委協同配合、主動下沉,盯緊關鍵人、關鍵事、關鍵時,綜合運用同級監督、聯動監督、紀律監督、巡視監督、審計監督等形成合力,破解“熟人監督”的難題,鞏固好發展好風清氣正、海晏河清的良好局面,開創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