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聯汽車動力電池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研究院”)是依據公司法,由北京有色金屬研究總院、中國第一汽車集團公司、上海汽車工業(集團)總公司、東風汽車公司、北京汽車集團有限公司、重慶長安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華晨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廣州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和天津力神電池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資成立的企業法人。
研究院宗旨是根據國家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和世界新能源汽車及其動力電池發展趨勢,研究、開發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汽車動力電池相關技術,推進中國汽車動力電池產業鏈整體的產品技術、制造技術、應用集成技術的進步,支撐中國品牌汽車企業在新能源汽車方面取得競爭優勢。研究院將引領中國汽車動力電池技術發展,成為具有世界先進水平的汽車動力電池研發機構。
為廣攬人才,加快世界一流研發機構建設,研究院決定面向海內外公開招聘副總經理、財務總監崗位。具體事宜如下:
一、公開招聘崗位
副總經理、財務總監
二、應聘條件
1、候選人均需具有相關專業碩士以上學位,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其中副總經理候選人需在國內外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領域的著名企業、研究機構擔任過中高級崗位,或著名企業、咨詢機構擔任過中高級崗位,有較寬的國際視野和市場化先進的管理水平,具備帶領研究院達到國際先進或一流水平的能力; 財務總監候選人需在國內外知名企業、研究機構擔任過財務管理領域的中高級崗位,有較強的財務專業能力和豐富的實操經驗。
2、副總經理候選人需具備動力電池、汽車行業10年以上從業經驗,或專業管理領域10年以上從業經驗; 財務總監候選人需具備財務管理領域8年以上從業經驗。 候選人均需熟悉企業管理的規律,具有豐富的管理經驗和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對研究院發展具有創新性和戰略性構想。
3、候選人均需具有優秀的個人品質、專業素養和強烈的事業心,具備較強的敬業精神、創新意識和團隊精神。
三、相關待遇
受聘人員應全職在國聯汽車動力電池研究院工作。提供與受聘人員崗位、能力和業績相匹配,有較強市場競爭力的待遇。受聘人員的工作職責及具體待遇,按雙方簽訂的協議執行。
四、公開招聘程序
1、2014年11月20日前,將公開招聘公告進行網上公示,公示期為10天。
2、符合應聘條件且自愿申報者,向國聯動力電池研究院提出報名申請,提供相關材料(個人簡歷,學歷學位證書、獲獎證書、代表性成果復印件等),于2014年11月30日前提交研究院綜合管理部(個人簡歷、材料復印件的掃描文件發到郵箱ldwdf@263.net)。
3、申報者經按有關程序進行資格審查和初選后,正式通知本人到國聯動力電池研究院參加應聘答辯。應聘答辯時間待定,相關費用由國聯動力電池研究院承擔。
4、研究院組建應聘答辯評委會,組織應聘答辯。應聘答辯將分為以下幾部分內容進行,每人持續半小時左右:
招聘方宣讀應聘答辯規則和要求——應聘者講述應聘報告內容(分為個人工作經歷、能力經驗介紹、對應聘崗位的理解、未來初步的工作設想等)——評委就崗位要求向應聘者提問,應聘者應答——答辯結束,評委評分并進行分數匯總——評委會審議,決定初步應聘結果
5、初步應聘結果得出后,需進行為期10天的網上公示,接受股東方和社會監督。公示期結束后,評委會確定最終擬聘任人選,并發出聘任邀請(期限為30天)。
五、聘任
擬聘任人員接受邀請后,由研究院進行聘任,并與擬聘任人選簽訂勞動合同。